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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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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日报

电动车使用注意“四个严禁”

日期: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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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A02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李细雨)当前,电动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如果使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引燃整辆车及周边可燃物且伴随爆炸、高温烟尘、有毒烟气。2月24日,淄博消防发布电动车使用“四个严禁”:严禁电动车上楼、严禁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严禁电动车在楼宇内部充电、严禁户外私拉电线进行充电。

电动车充电为何频频引发火灾?大多数车主一般下班回家就为电动车充电,次日早上上班时拔下电源,连续充电时间一般超过12个小时,容易引起电瓶起火或爆炸。由于很多电动车充电时间是在夜晚,且部分车主未在规定地点停放充电,导致意外发生的第一时间无人知晓,延误救火最佳时机。部分车主为了充电方便,私接电线,极易引起电路故障,从而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