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道峰)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诉源治理,1月22日,淄博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举办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聘任张春燕等29名同志为市信调委人民调解员。
据了解,淄博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发起设立,围绕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信用纠纷人民调解+信用管理+合规管理+合同管理”工作模式,指导企业在信用风险防控中融入信用管理、合规管理、合同管理理念,加强事前、事中信用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上防范信用纠纷的发生。自成立以来,主持调解信用纠纷13起,涉及金额3600万余元,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2023年,我市成功创建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2023年5月、9月、10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跻身全国十强,位列全国261个地级市第10位,近12个月平均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第1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