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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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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护航破产企业“蝶变重生”

日期: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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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A02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陈道峰 通讯员 王涵

“5年审结破产案件47件(重整成功6件),涉及债权总额260多亿元、债权人2万余人,切断担保圈债务额22.2亿元,妥善安置职工7600人……”1月7日,在山东省法学会主办的第三届黄河流域城市破产法前沿论坛上,临淄区人民法院作为全省三家基层法院代表之一、全市唯一基层法院应邀作主题发言。

山东天鹤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回忆起企业破产重整时的情形,仍十分动容:“不仅工作保住了,工资也有了着落,社保都没落下,全都给我们解决了!”临淄区人民法院协同12家区直部门单位联合打造的“区委领导、区政府统筹、镇办启动、法院承办、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让破产企业职工吃下了“定心丸”。

临淄区人民法院制定了《破产案件重大事项管理办法》,坚持靶向发力,“精准式、点穴式”列出重大事项清单,每一重大事项都由政府工作组、法院、管理人三方分别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定期在联席会议上汇报工作进展。政府工作组与法院既相互独立,又互相配合,形成企业破产审判合力,弥补了法院在职权、资源方面的不足,有效解决了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破产审判实践中,临淄区人民法院采取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模式,更加注重收案前的“尽职调查”和结案后的“售后服务”。

淄博泓广医药玻璃有限公司欠薪高达1300万元,淄博市乾成板纸有限公司也存在严重的欠薪和集资问题,两家公司的资产远远不足以解决上述债权。临淄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在案件受理前为两家公司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服务,指导辖区镇办对两家企业的职工欠薪和社会集资进行了债权收购,将主要矛盾解决在正式受理前,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审结了这两起破产案件,化解了潜在的重大风险隐患。

近年来,临淄区人民法院结合聚焦职工安置、财产处置、破圈解链等难题,与发改、人社、税务等部门会签10余项文件,依法审结了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破产清算、重整案件。其中,2023年审结的恒亿嘉业破产清算案克服了股东矛盾突出、建设工程类债权多、行政区划调整等重重困难,破产财产最终以高于评估价38%的价款成交,所有债权得到全额清偿,创造了清算奇迹。

“我们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优的机制举措、更大的推进力度,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协调破产机制的整体效应、协同效应和乘法效应,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临淄区人民法院院长戚发俊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