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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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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日报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日期: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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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A03       上一篇    下一篇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玉民

2023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市检察工作在连续8年稳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的基础上,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淄博实践中提效赋能、争先出彩。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在依法能动履职中贡献检察力量

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538人、起诉649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5件134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1051人。

护航更高质量的营商环境。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98人。依法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合规案件45件,督促47家企业完成合规整改,不起诉率达91%。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3件19人。全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金融犯罪100人,涉案金额1.6亿元。

守护更加优质的绿色生态。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31件59人,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000余万元。牵头创建的县级跨区域环境污染协查机制,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是全省检察机关和我市唯一入选案例。

助力更富成效的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探索轻罪办案机制,依法不批捕717人,不起诉623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19.2%。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围绕安全生产、网络治理、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98件,积极释放社会治理效能。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在办好为民实事中坚守检察初心

倾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9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件。严厉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9人。办理涉法涉诉信访3178件,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倾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提起诉讼247件,帮助81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29万元。联合市工商联、市慈善总会等打造“1+N”多元化“齐救助”工作品牌,为330名因案致困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26万元,帮助协调解决就业、低保、入学等困难事项67件。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9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8人,教育矫治87人,封存犯罪记录39人。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在“一站式”办案场所进行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减少二次伤害。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使命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监督立案135件,撤案110件,追捕追诉210人。深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2件,采纳率达96.2%。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实现“派驻+巡回”检察全覆盖。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件5人,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4件47人。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抗诉10件,法院已审结案件采纳率95%。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5件,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协同法院合力破解执行难题,提出规范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建议224件,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抗诉5件,改变率100%。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49件。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办理相关案件62件,一份再审检察建议书被最高检评为“优秀行政检察法律文书”。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0件。深入开展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督促追缴医保社保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2400余万元。圆满完成省对市“公益诉讼检察改革”考核任务,成绩位列全省第一。在全省首次探索建立异地劳务代偿机制,解决了公益诉讼跨区域执行难题。

四、坚持为发展蓄能,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铁军

抓实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16期党性教育课堂,37项调研成果进入工作决策,63个问题清单转化为成绩清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6件次。

抓牢专业能力建设。实施“头雁领航”工程,两级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86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48次。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开展“庭审观摩+庭后评议”活动80次、“青蓝计划”结对帮带42人,33人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人才库。实施“数字检察”工程,创建法律监督模型77个,4项成果在全省竞赛中获奖。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细化落实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得到中央政法委调研组充分肯定,创新建立的不捕不诉撤案案件双报备机制被最高检宣传推介。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向高而攀、向先而行,以实干实绩书写了“三提三争”的“检察答卷”。我们始终在服务大局上提效争先,深化落实护航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为“城市出圈”和打造“五个淄博”增添检察色彩,市委主要领导6次批示肯定检察工作。我们始终在强化监督上提效争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起假释监督案被评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总数占全省三分之一。我们始终在强基固本上提效争先,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1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37个集体、4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团结奋进、务实笃行,努力为“强富美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