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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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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个单位2人获表彰

日期: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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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董晴晴)11月9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我市博山区委政法委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张店区车站街道王晓东、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杨义红2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博山区委政法委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不仅打造巾帼治理品牌,还整合公安、妇联、司法力量,打造家事审判工作室、反家暴工作室、婚姻家庭调解室,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并通过“妇联+网格”模式,推动网格员引领、服务、联系所在区域妇女群众。

张店区车站街道王晓东,组建“红马甲”“爱心大妈”等多个家庭调解组织,率先实现反家暴双向联动处置机制社区全覆盖。探索七色家庭图谱,提高妇女儿童关爱维权精准度。强化妇儿参与机制,以张店“姊妹花议事”为支点,11个社区妇女议事会全覆盖。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杨义红,从检26年,始终坚守在守护妇女儿童权益司法办案第一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3000余件。一起长达15年的妇女信访案件在她手里化解,1项创新机制被山东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并被写入省人大常委会决议,2次荣获淄博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12起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次荣立“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