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4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日报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日期:10-30
字号:
版面:第A03版:A03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赵晓雯)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场纷纷加大促销力度,吸引消费者购物。10月28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科学消费、谨防购物陷阱。

科学理性消费,警惕价格、定金陷阱。“双十一”期间,某些电商在促销前先涨价,再在促销当天降价,促销活动名不副实;有的商家雇人刷单,诱导消费者跟风下单购买;有的商家会采取先交定金后出售的方式,“双十一”当天,交纳定金的商品瞬间就被“抢购”一空,而消费者很容易忽视商家提示的“不退定金”字样;商家打出本店购满额返利的噱头诱导消费,消费者购物后,商家却告知合并付款的不能享受返利活动,或者返还的金额只能用于购买本店商品等。

选择可靠平台,勿点陌生链接。消费者在选购商品前一定要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购买。同时,消费者在购物时要谨慎支付,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到私人账户。

安全交易,保护好个人隐私。“双十一”期间,商家发货及商品运输时间可能会比平时有所延长,消费者要做好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不得随意扫描包裹里面的不明二维码,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

保留购物凭证,积极依法及时维权。无论线上线下,活动期间商品交易量大,消费者购物时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同时,消费者在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与宣传不相符等问题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以便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