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5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淄博日报

为破产“难题”找到多赢“解法”

日期:10-08
字号:
版面:第A02版:A02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陈道峰

历时8个月,临淄区人民法院近日顺利审结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该案破产财产最终以高于评估价38%的价款(206亿元)成交。在创造税收收入1300余万元的同时,受益于大幅溢价变现破产财产,本案所有债权共计1.86亿元得到全额清偿,公司项目也得以涅槃重生。

成立于2016年5月的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0000吨/年蒽醌”和“20000吨/年磷酸三辛酯”两个项目。但在项目竣工验收、试生产前夕,公司陷入困境,工程停工。公司所欠工程款、设备款,股东借款等债务所涉各类债权人陆续向法院起诉。2022年12月30日,临淄区法院裁定受理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股东矛盾突出、建设工程类债权多、行政区划调整……这是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面临的重重困境。

临淄区法院如何寻求“破局”之法?

“破局”法之一:破产不停工,清算不断维护。

2021年6月,项目停止建设,已经安装完成的化工生产装置与高精密设备因缺乏必要维护面临报废贬值风险。

临淄区法院负责人意识到,保住蒽醌生产线对于我市新医药、新材料等多条产业链意义重大。于是,临淄区法院在想办法说服本案最大债权人垫资的基础上,批准管理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化工企业代为维护管理公司资产,并对涉及安全、对公司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部分工程进行了必要的收官,实现了破产财产的保值、增值,为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破局”法之二:创新债权处理方式,在建工程无缝衔接。

“你们不仅是债权人,也是项目的施工方,现在工程未施工完毕,设备也未调试,不具备生产条件,只有你们继续履行提供工程施工资料、设备调试等义务,才便于企业日后达产生效,企业才有资金清偿债务。”临淄区法院指导管理人在充分尊重原工程施工方、设备供应商的基础上,就确认、清偿“半拉子工程”类债权进行了多次沟通。

最终,原合同当事人同意将债权确认与合同继续履行、债权清偿额度与施工进度进行“双挂钩”。该项举措克服了审查、确认“半拉子工程”类债权周期长、成本高、难度大的弊端,实现了在建工程在破产前后的无缝衔接,打消了意向竞买人的顾虑,提高了参与竞买的积极性,取得了债权人、买受人“双赢”的良好效果。

“破局”法之三:深度府院联动,证照互认平移。

项目施工期间,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行政区划发生变动,这个破产案件成为临淄区政府、张店区政府急需解决的难题。

案件受理前后,依托我市运行良好的府院联动机制,临淄区法院由院长挂帅与两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平台公司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沟通协调,共同确定,淄博恒亿嘉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取得的证照、资质未来可以依法平移至新主体,尚未办理完毕的手续,由各职能部门予以依法、从速办理,张店区已经审查确认的材料,临淄区作为恒亿嘉业公司的新管辖区予以全部认可,不做重复审查,解决了意向投资人的后顾之忧。

临淄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戚发俊告诉记者,该院将进一步在能动履职上下足功夫,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以更有力的行动和举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