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岩
信任是放手、放权,不是放任。信任体现了支持包容,放任意味着姑息纵容,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实事求是看问题、干工作,必须把两者理解透、辨别清、把握准。
从一定意义上讲,信任是动力,更是责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级都下大气力为党员干部减负松绑,全力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但是宽松不等于放松,面对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信任,更应该将心比心、以诚换诚,以更强的担当、更高的标准、更富创造性的落实来干事业、抓工作。如果对待工作“不实”“不事”“不求”“不是”,在执行上搞花架子、糊弄事,躺平摆烂、盲干慢干,既辜负了信任支持更耽误了事业发展。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必须强化斗争精神,提升能力本领,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勇于挺身而出,面对问题善于主动求解,真正扛好肩上的担子、践行应尽的责任。
有个道理必须搞清楚,那就是信任不是不作为、慢作为的理由,更不是胡作为、乱作为的借口。以信任为凭恃,干工作不守规矩、不论条件、不讲方法,一味地任性妄为、蛮干乱干,甚至越边界、踩底线、闯红灯,以“干得多出错也多”的谬论找原因、寻开脱,这既是对自己的放纵、更是对信任的滥用,这样的人早晚会出事。党员干部必须科学用权、审慎用权,遵循客观规律、深入研究工作,切实以依法依规、对路管用的办法打开新局面、开创新业绩。
当然,放权放手不代表撒手不管,工作中切忌“大撒把”,对工作推进不管不问,对关键环节失防失控,表面上看是以静制动、泰然处之,实则是不敢管、不会管,是对下属、对工作的不负责任。要善用督查考核的“利剑”,采用灵活多变的方式全过程跟踪问效,对人、对事时时刻刻都“心中有数”,及时纠正偏差、更正航向,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同时,信任不能放任,决不能以信任为借口而拒绝监督、为所欲为,也不能以信任为理由而放松监督、不管不问。要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把监督的螺丝拧紧、把制度的篱笆扎牢,让领导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更好地用手中的权力服务群众、推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