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日期:07-19
本报讯(记者董娜)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淄博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首次将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个人从业行为一并纳入信用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主体行为。该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将所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全部纳入信用监管,基本信息、优良信息、代理业绩信息、不良信息实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每天公布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代理业务数量、无不良代理率等信用指标,由高到低进行全市排名,公布年度优秀诚信代理项目负责人,实施正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