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的提请,于2023年6月29日任命: 李红梅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海志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长琳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的提请,于2023年6月29日任命:
李红梅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海志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长琳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