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起全市范围内大型机动车右转需停车让行
日期:05-07
本报讯(记者王敬东 通讯员白继农 唐兴忠)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5月1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型机动车右转停车让行交通管理措施。
大型机动车,是指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挂车号牌及长度大于等于6米的其他机动车。大型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应当减速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在设置有右转警示区的路口,右转大型机动车应当在路口内盲区停车线前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再慢行通过;在未设置右转警示区的路口,右转大型机动车应当在路口停车线前或进入路口前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再慢行通过。对违反停车让行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的规定,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予以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客货运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守大型机动车右转停车让行交通管理规定。大型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安全文明驾驶。对单位车辆违反停车让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报所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依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采取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