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晓雯)距离“五一”假期越来越近,为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4月26日,市消保委发布“五一”消费警示。
在出游时要提高安全意识,理性消费。选择有合法资质、经营范围明确、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好旅游行程,要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明确旅游价格及违约责任。
购买商品时应保持头脑清醒,货比三家。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商店购物,对于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购买时一定要慎之又慎,防止因贪便宜而掉入商家的陷阱。消费者应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做到理性消费。
就餐时要抵制霸王条款,慎用凉菜。外出就餐应尽量选择热菜,注意辨别食物是否存在腐败变质的情况,不吃来路不明的食物。如遇到“包厢设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餐后收取餐位费”等国家规定禁止的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不合法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后切记索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45”及当地消费维权组织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