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靖 通讯员 徐学亮
岭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清晨的龙子湖畔,清风、青竹、晴露,是这片“清风竹林”的主角。
“清风竹林”项目的建成,是沂源县鲁村镇龙子峪村从严执行权力运行流程,推动“清廉村居”建设与农文旅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
“项目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更是检验村‘两委’班子是否清廉的试金石。”鲁村镇党委书记石运忠说,“用清廉护航项目建设、用项目检验清廉质效,是我们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应有之义。”
班子清廉是“清廉村居”建设的基石。在“清廉村居”建设中,沂源县纪委监委把班子清廉放在第一位,聚焦村级重大决策、“三资”管理等7个方面、30个事项,构建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并把清单事项设计成简洁易懂、便于操作的流程图予以公示,有效压缩了村干部违规用权空间。在“十严禁”负面清单中,更是将“禁止村干部利用职权承揽、插手村工程项目建设”固化为制度设计,真正给村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历时4年,完成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建成17层安置楼8座510套,站在敞亮整齐的回迁安置楼前,历山街道东沙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蒋孝军深有感触:“如果村‘两委’班子不清廉,群众就不会信任和支持我们,拆迁安置项目也不会高质高效推进。”
“东沙沟村从动迁开始,村‘两委’干部就按照清单要求,主动签订了《不承揽工程承诺书》。”历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崔强说,在街道党工委强力监督下,东沙沟村从丈量评估、房屋拆除,再到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每一步都按民主决策程序稳妥推进,顺利实现了从旧村到新居的美丽蝶变。
村级班子清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沂源县财政部门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实行“直达资金”管理模式,实现财政资金“到人到企”;审计部门将村集体使用财政资金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以镇带村开展了涉农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整改,有力保证了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和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