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淄博市打造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日期:01-30
去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市高品质民生建设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指挥部指导推动下,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以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增收、文明宜居等领域为重点,扎实推动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三年行动,着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涌现出一批担当作为、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扬优秀、激励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民生建设和共同富裕取得更大进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张店区委宣传部等100个先进集体和郭栋等2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奋发作为,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行动中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聚焦“一年补短板、两年促提升、三年求突破”任务目标,倡树“三提三争”,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打造人民满意的优教之城、病有良医的健康之城、福寿安康的颐养之城、劳有厚得的富民之城、文明和谐的宜居之城,推动全市品质民生建设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