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卫健委联合印发《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改造与移交、运行管理及水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确保供水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省二次供水管理踏上了新台阶。
此次新规内容中有很多值得注意的点,一是明确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泵房设置等要求,对新建二次供水工程全过程建设管理中技术论证、资质要求、卫生许可和验收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二是明确了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与移交、泵房使用等内容,鼓励由供水专业经营单位实行专业运行维护;三是明确了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维修、清洗消毒等运行要求,在专业管理、设施运行、维修维护等方面对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提出了要求;四是提出了供水专业经营单位和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公示水质、加强水质监管等要求,加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
本次新规是在充分继承创新原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考虑当前二次供水行业实际和发展趋势,综合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意见制定的,对保障城市供水系统“最后一公里”安全,提高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质量及运行管理水平,鼓励二次供水设施建成或改造后统一移交供水企业进行管理,形成统一稳定的二次供水管理模式有着重要意义。
(汤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