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春节给孩子的压岁钱,在法律上是一种赠予行为,与孩子之间形成的是赠予合同关系,“红包”一经孩子接受,赠予合同就依法成立,这也意味着压岁钱归孩子所有。当然,由于收到压岁钱的大多是未成年人,父母在孩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有保管这些钱款的权利,这也是民法典等法律所赋予监护人的权利。
可见,孩子压岁钱由父母保管无可厚非,但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不经孩子同意自主支配,甚至是把压岁钱当成自己的钱。现实中,也出现了一些孩子向父母讨要压岁钱的官司,都无一例外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孩子压岁钱的相关话题,说到底还是父母如何尊重孩子权利的命题,即围绕着这些钱款孩子支配、处分的意愿是否被正视与善待,这本身也超越了钱款归谁所有的归属界线,因为家庭内部这种父母与未成年孩子之间财产权利很难分得那么清,特别是那些经济不富裕的家庭,压岁钱最终大都会用在孩子身上,如给孩子交学费、买生活用品等,如果事先给孩子说清楚,征得孩子同意并非不可。
孩子的压岁钱,父母并不能一收了之,更好的做法是多听听孩子的想法,释放孩子的话语权,与孩子商量一起如何管用压岁钱,表示对孩子的尊重,借此机会也可以培养孩子的金钱观和价值观。如尝试跟孩子签订压岁钱支配协议,让孩子在契约的范围理性支出,帮助其树立起码的理财观念。总之,父母如何处理孩子的压岁钱,也是一种现实的家庭教育,父母须将孩子当成平等的个体对待,而不是凌驾在孩子之上,将孩子当作自己的附庸,遏制孩子意愿与行为,否则也是教育观念上的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