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二批信访件
日期:11-07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冯瑜)今天,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二批信访件264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5个区县(功能区),为历下区31件、市中区35件、槐荫区14件、天桥区22件、历城区49件、长清区15件、章丘区26件、济阳区4件、莱芜区18件、钢城区14件、平阴县6件、商河县4件、高新区12件、南部山区9件、起步区3件,涉及市级部门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94个,水污染问题27个,固废污染问题42个,土壤污染问题5个,生态破坏问题54个,噪声污染问题35个,辐射污染问题3个,其他污染问题4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县政府、功能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八日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另外,第六批信访件办理情况已在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题公开,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