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七批信访件
日期:11-02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冯瑜)今天,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七批信访件139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15个区县(功能区),为历下区5件、市中区14件、槐荫区7件、天桥区8件、历城区23件、长清区8件、章丘区20件、济阳区4件、莱芜区19件、钢城区11件、平阴县3件、商河县2件、高新区9件、南部山区4件、起步区2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污染问题43个,水污染问题19个,固废污染问题23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27个,噪声污染问题21个,其他污染问题4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县政府、功能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自第8日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
另外,第1批信访件办理情况已在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公开,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