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城市改造规划,因实施济南南郊220KV变电站异地新建工程,我项目对南辛庄东路31号南实施征收,土地面积13平方米,实际用途为道路。
如有对上述土地有争议,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我项目部申明权利,特此公告。
济南南郊220KV变电站异地新建工程征收项目部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