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将隆重举行
日期:09-28
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将于9月29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将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分别授予“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网将对颁授仪式进行现场直播,人民网、央视网、中国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央视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同步转播。
国家主席习近平9月13日签署主席令,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13日上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15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根据主席令,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