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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济南日报

移花接木“E”变“F”污损号牌作茧自缚

日期: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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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经纬       上一篇    下一篇

  古有“掩耳盗铃”,今有“遮挡号牌”。

  二者如出一辙,有些驾驶人为躲避监控抓拍,总是耍小聪明,在车牌上动歪心思……

  6月5日早高峰,天桥交警大队民警在小清河北路开展重点违法整治行动。7时51分,一辆蓝色货车的号牌引起民警注意,号牌上其他号码都比较清晰,只有字母F位置上有泥巴。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将该货车拦下,并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随后,民警让驾驶人周某出示了行驶证,发现该货车号牌为鲁AK9E**,而现场车辆上的号牌因为泥巴的遮挡,变成了鲁AK 9F**,字母“E”下方的横线被泥巴遮挡变成了“F”。

  起初,驾驶人周某还辩称自己不是故意的,是装载货物时不小心溅上的泥巴,可民警检查该车后号牌时,发现后车牌字母E上也有泥巴,同样也是字母E下方的横线被遮挡变成了字母F!在违法事实面前,最终驾驶人周某承认是自己故意用泥巴遮挡号牌,目的就是为了躲避电子监控的抓拍。民警对周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和批评,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自我放纵违法行驶

  妨碍电子警察的抓拍识别,驾驶人自我放纵,会产生超速行驶、闯红灯、冲卡等诸多违法行为。

  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因故意违法行为增多,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且增大了事故后驾驶人的侥幸心理,肇事逃逸风险变大。

  济南交警特别提醒: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严惩。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本报记者 杨晨 通讯员 孙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