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家企业荣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奖章
日期:06-20
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报为中国红十字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捐赠人奖章奖牌授予情况,济南市4家企业榜上有名。其中,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荣获“特殊贡献奖”,济南明水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荣获“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山东扁鹊互联网大健康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潇莱科贸有限公司荣获“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
2023年,济南市红十字会围绕人道救助职能定位开展社会募捐和救助行动,全市红十字系统累计募集爱心款物价值4014万元,发放款物价值4113万元,受益群众20.5万人次,为4213名群众减免、发放医疗费用1460.55万元。
本次受表彰的捐赠企业与我市红十字系统长期开展密切合作,近年来,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济南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各界捐赠医药、生活等各类物资价值4000余万元,惠及农村、社区、学校、卫生、环卫等多个领域;济南明水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资金3551万元,上海潇莱科贸有限公司捐赠资金150万元,救助全市白内障患者1.8万余名;山东扁鹊互联网大健康集团有限公司捐赠资金160万元,救助3名“人工心脏”植入患者,这些人道善举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崇高的人道主义情怀。
为让捐赠人放心、受益人满意,济南市红十字系统在捐赠接收和使用方面做到了全流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 (本报记者 李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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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总会按照以下标准,对一次性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赠人进行表彰:
(一)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奉献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
(二)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
(三)对一次性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人道勋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捐赠证书及“博爱”牌匾。
(四)对一次性捐赠非货币财产公允价值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赠人,授予“中国红十字特殊贡献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