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严要求硬约束贯穿纪律建设全过程
日期:05-21
□张 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将其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纪律建设是立纪、执纪、守纪、督纪的统一,必须科学立纪、自觉守纪、严格执纪、有力督纪一体推进,才能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党和国家治理效能。
??科学立纪,强化党的纪律规范高质量供给
一是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规定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底线和执纪依据,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二是推动《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延伸到位。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纪律建设就延伸到哪里;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什么,纪律建设就着力保障什么。《条例》明确要求配套的,要及时制定政治站位高、思想含量高、政策水平高的配套政策性文件,确保形成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
??自觉守纪,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党的纪律是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特征,一经颁布就要严格执行。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的纪律规定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纪律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将党纪宣传教育纳入地方法治建设体系,一体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和地方法治建设,形成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良好氛围;三是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真正使党的纪律在党员干部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切实把党的纪律建设与党建其他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良好氛围。
??严格执纪,构建党的纪律执行全链条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执纪责任制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履行党纪执行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党纪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事、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组织人事部门要研究制定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法,建立健全述职述责、工作考核等制度,为执纪责任落实提供坚实保障。二是着力打通法规、督查、纪检、巡视巡察等部门机构间一体推进党纪执行工作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关键条规、关键人,压紧领导、统筹、牵头、配合、监督等全链条执纪责任,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强各项工作衔接联动。做好结合文章,增强各项工作的衔接联动。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纪责任情况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各项工作衔接联动,推动形成狠抓党纪执行的鲜明导向。
??有力督纪,保证党的纪律持续高效运行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执纪责任制,充分利用党内监督制度利器,用监督传递压力,纪检机关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党纪执行监督,将贯彻落实党纪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把党纪执行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把党纪工作鲜明地“亮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对党纪执行的常态化监督,对执行党纪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开展严肃问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把党纪执行情况作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自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将党纪执行情况作为党委督导检查、巡视、巡察的内容,对重要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将监督检查结果在党内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在媒体公布。畅通群众对违规违纪、执规不严等行为的反映渠道,用足用好“四种形态”,及时纠正各类违反党规党纪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触“红线”、涉“雷区”的实行零容忍。三是强化典型警示。根据地方实际,完善通报机制,对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明确典型案例通报主体、对象、范围、通报时限以及要求,积累案例库、加强案例剖析,充分发挥党内法规执行监督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作者系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行政学院)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