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勇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实践中,需要多管齐下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规与矩是两种工具,圆规用来画圆,矩用来画方。圆规画的圆很标准,矩画的方很标准。为此,没有标准的器材,就没有标准的方圆;没有规则制度、纪律约束,就不能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无疑是对党员干部立标定准,但纪律执行与纪律教育是相辅相成、互相依托、互相促进的,这就需要以纪律为支撑,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高度自觉、从落实上高度负责,让纪律成为标本兼治的利器。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纪律处分的“惩”并非是最终目的,“防”才是最好结果。这就要坚持教育先行,将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的全过程,为纪律执行夯实思想基础。如通过下沉监督“探头”,选准监督方向,找到执纪的着力点,进而揭开问题“盖子”,深挖问题“病根”,发现纪律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出整治“方子”,系统化施策、立体化防治。同时,从一些特殊、有代表性的案例中树立“警”“改”“治”的意识,把以案说纪说法说德、以案促改促治工作贯穿警示教育全过程,提升纪律教育治本功效。
从行动上高度自觉。党员干部“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这就要加大“抓早、抓小”的工作力度,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要坚持宽严相济,把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结合起来,统筹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并准确把握问题性质、动机目的和危害程度,确保精准定性量纪,彰显纪律的威严性。同时,要立足更加有效地“治病于未发”“防患于未然”,把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常态化工作。充分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遵规守纪之弦。
从落实上高度负责。说一千道一万,落实是关键。特别是对于纪律处分的应用,需坚决杜绝大而空,要从实际出发、从细节入手,确保制度制定务实、管用、易操作,并明确要求和执行标准,让党员干部行有方向、做有标准。要经常性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使其适应形势变化,增强制度的生命力。要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格局,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纪律;对肆意践踏纪律红线的,及时发现、严肃处置,确保纪律执行“不缩水”“不走样”,用久久为功营造风清气正。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让纪律成为标本兼治利器,扎牢制度笼子,深化源头治理,让党员干部明确“不能为”的行为,为广大党员干部设置“底线”,树立不断追求“高线”,进而坚定初心、宗旨、理想,以持续厚植纪律之基,不断增强纪律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