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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济南日报

假化肥伪装记

日期: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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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法治经纬       上一篇    下一篇

  我 是一包冒牌“氯化钾”化肥,不仔细区分,人们根本看不出我同正规产品的明显区别。这不,有人拿我赚起了“黑心钱”,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以假乱真

  营养成分零添加

  如果你问冒牌“氯化钾”化肥和“正规军”有什么本质差异,当你送到检验中心检测时就会发现,假化肥配料中“氯化钾”含量远未达标,反而富含硫酸镁、硫酸铵,长期使用,将造成土地污染导致土壤养分失调从而使粮食减产。凭借着以假乱真的外表和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让诸多买家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王某和乔某原本是一家食品厂的两名职工,二人辞职后商量着一起做化工生意。王某在浏览某交易平台时发现氯化钾肥料的销量可观,于是二人在交易平台注册3家店铺,并在网络上搜集了多张氯化钾化肥的图片用于店铺宣传。

  对化工行业缺乏了解的二人通过网络找到了一家化肥原料生产公司,销售人员向他们提供了两种原料,一种是氯化钾样品,另一种则是硫酸镁、硫酸铵样品。两者虽在外观上差别不大,但每吨价格相差近1000元。

  财迷心窍

  开设厂房忙造假

  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王、乔二人认为这是个“商机”,耍起了小心思,决定以价格更便宜的硫酸镁、硫酸铵“移花接木”,生产伪劣化肥。

  随后,二人在未取得肥料生产经营登记许可证、化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4名工人,不添加任何营养成分,直接将购买的硫酸镁、硫酸铵等原材料换装,冒充“氯化钾”化肥进行销售。如有买家询问能否提供肥料登记证、检验报告时,就拿出一张伪造的化肥入厂检验单蒙混过关,伪劣化肥的低廉价格也让买家们放下了戒备之心。

  “李鬼”终究不是“李逵”。硫酸镁、硫酸铵等原料作用于庄稼,非但不能达到供给营养的效果,反而对土壤造成破坏导致粮食减产,齐某就是其中的受害者。

  齐某在交易平台搜索氯化钾肥料时,偶然找到了王某的店铺。看到店铺中每吨肥料比市场价便宜五六百元,齐某心动了,一口气订购了4吨所谓的“氯化钾”化肥。然而使用没多久,齐某家处在拔秆期的小麦叶逐渐开始发黄,小麦严重减产。

  东窗事发

  法律制裁难逃脱

  齐某的遭遇并非个例。不少受害者在发现上当受骗后将王某、乔某举报。二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被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查获手机、电脑、化肥、编织袋等作案物品。

  此案与传统实体店铺销售商品相比,存在受众多、地域广、数量大的特点,在证据的固定、犯罪数额的认定等方面都存在难点。案发后,济阳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及时调取销售记录、银行流水、发货物流信息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了王、乔二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通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主动赔偿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经法院依法审理,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2万元;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依法惩治犯罪与促进社会治理相结合,通过情况通报、类案会商、联席会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强化农资领域市场准入管理与常态化监管。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农民朋友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以案释法,提升市

  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力争从源头上切断制假、售假的可能。(本报记

  者 王晓菲 通讯员 张晓琛)

  检察官提醒

  擦亮双眼不让违法犯罪有机可乘

  本案中,王、乔二人因利欲熏心,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害农户和商家因麻痹大意、经验不足等原因,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检察官提醒,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切记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守法经营才能做得长远。农民朋友在选购化肥、农药等农用产品时,务必要看清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等关键信息,选择使用率高、成效好的农用产品,购买后务必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及时同卖家协商退换货,一旦发现买到伪劣农资,要第一时间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