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近日,一条“因爸爸去世去不了演唱会,大麦网退票要提供死亡证明”的求助帖引发关注。广东娟女士(化名)发帖求助,自己花980元购买了3月17日某歌手演唱会门票,因父亲突然去世,自己要专心为父亲处理身后事,到不了现场,再加上强实名制门票无法转卖,她便提前向大麦提出退票申请,却遭遇重重波折,“退不了,直系亲属去世也不能退。”大麦网退票难的问题再度引发热议,多名消费者投诉类似遭遇。
(3月24日《中国青年报》)
现在很多大型演唱会为了防止黄牛倒票,都实行实名制售票,观众实名购票之后,需要持身份证或刷脸才能入场。这种“强实名”售票机制增加了黄牛倒票的成本,降低了黄牛倒票概率,但也造成了观众遇到偶发事件时的退票难题。
售票平台鉴于自身和承办方利益,甩出“一经售出概不退款”霸王条款,显然,这种做法完全不顾消费者的利益,既不合乎情理,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事实上,无论是否属于“强实名”,都应当尊重消费者的退票权益,而不是一刀切地拒绝“退票退费”。票品属于特殊商品,具有时效性和稀缺性,无法大范围地放开无条件
退票,特别是演出会的实名制门票。这一点,公众可
以理解。
毕 竟,退
票受实名
制和演出
时间等因素制约可能影响二次销
售,演出方和售
票平台的利益也
需要呵护。不过,票品买卖双方的利益,都应受到兼顾,更何况,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观众购票后无法到场的特殊情况。
如今,票品售卖方按照“一经售出,概不退票”的原则,将风险全部推给消费者,售票平台则有滥用格式条款的违规嫌疑。从某个层面来看,演出的确是稀缺的文化服务,存在即时性。但即便如此,售票平台也应当借鉴火车、飞机的退票措施,探索更公允、灵活的退票或改签机制。试想:如果退票之后不影响二次销售,又何必非要杜绝合理的退票呢?
按照此前文旅和公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因此,售票平台必须摒弃霸王且冷血的“概不退票”规定,设置能平衡双方利益的阶梯退费机制,既能兼顾彼此利益,又能遏制黄牛倒票。
再者,梯次退费机制之外,还可以有全退费的案例,比如,涉及消费者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时,平台更应该体现出人性关怀,灵活处理退票事宜。毕竟,这是小概率事件,影响不了票务总收入,却能彰显演出方的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