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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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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启动“3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日期: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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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金融天地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周芳 通讯员 刘艳)3月11日至3月17日,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全面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本次教育宣传周活动期间,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将围绕“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主题,同时结合光大银行“2024阳光消保美好陪伴”全年教育宣传活动主题,聚焦金融消费者8项基本权利、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适当”原则、诚信文化建设等内容,以6项子活动为抓手,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让“阳光消保”惠及千家万户。通过开展“高管讲消保”“行长来了”“有纠纷找调解”“阳光消保健康跑”等系列特色活动,倾听消费者心声,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增强消费信心,营造出“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

  光大银行济南分行提醒金融消费者,警惕非法“代理维权”陷阱,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发生纠纷时,应首先尝试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逐级反映问题,或寻求调解组织的帮助,切记不可轻信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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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代理维权的特征

  ●冒充身份:非法代理维权人员往往冒充法律工作者,或者假扮成有能力的维权专家,以获取消费者的信任。

  ●诱导委托: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如承诺“全额退保”“修复征信”“解决债务”等,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

  ●编造事实与恶意投诉:不法分子可能会通过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进行恶意投诉,以突破法律底线。

  ●索取敏感信息:他们可能会以“投诉需要”为借口,索取消费者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金融账户等敏感信息。

  ●收取高额费用:除了收取高额的“手续费”或“咨询费”外,还可能诱导或欺骗消费者购买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非法代理维权的危害

  ●扰乱市场秩序:非法代理维权行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挤占了正常的投诉维权资源。

  ●信息泄露风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可能被非法代理维权人员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

  ●财产损失风险:消费者可能面临财产损失,包括被收取高额的代理费、资金被截留或转购非法理财产品导致的损失。

  ●法律风险:由于非法代理维权人员可能诱导消费者进行恶意投诉、编造事实等行为,消费者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