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长富
日前,笔者在整理《峰山县军政民烈士调查统计表》(抄本)时,发现书内夹带一张烈士移交便条,经查此便条为当年泰西回民大队大队长刘子芳写给中共峰山县县长石砺山的。而这一发现,直接推翻此前史书中所记载刘子芳烈士牺牲的过程与时间。
烈士移交便条
刘子芳烈士
刘子芳烈士故居
一
这张烈士移交便条约16开大小,红色墨水书写,上半部分为便条内容,下端为牺牲烈士名单,内容如下:
石县长:
兹将我队牺牲战士干部列表如下,请发给恤金为盼。
此致敬礼
刘子芳(印)张效农(印)金晓村(印)马安才(印)即9月26日
便条表格内所列名单里,排长两人,班长一人,战士三人,依次为:王奎祥、王荣新、孙福昌、王金泰、马士友、马凤田。在这六位烈士中,除王奎祥在泰安战役牺牲,其他五位烈士都是在齐河战役中壮烈牺牲的。为此笔者曾专门查过两级英烈网,但令人遗憾的是,这六位烈士登记的信息均不完整,或名字缺失,或内容有误。另外,在表格上端还写有:“振民妥为保存,已办。9月28日(耀东印)”字样。尹耀东时任峰山县民主政府民政科长,尹振民为科员。
便条的落款处只写有日期,并无年份,查阅《中共长清县组织史料》可知,峰山县即现在的济南市长清区,该县1941年9月设立,隶属中共冀鲁豫边区。
1945年5月,石砺山代理峰山县县长,1946年5月峰山县因区划调整而撤销。另据史料记载:1945年8月底,冀鲁豫军第一军分区回民大队、
峰山县大队、齐禹县大队、长清县大
队等互相配合,于9月3日一举解放了齐河县城。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判定,这张“便条”写于1945年9月26日,也就是齐河解放后。当时,为落实牺牲烈士的待遇问题,刘子芳同志在缴获的旧单据背面,给石县长匆匆写就此“便条”,委托其做好家属的优抚工作。
二
刘子芳,字若萼,1896年生于河北省沧县大堤东村(今属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幼年在沧县高小毕业,一度在军阀部队当过兵,因丧父回家务农。1923年2月,经堂弟刘格平(冀鲁边早期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加入团组织后,刘子芳又与表弟王俊峰一起组织成立了沧县大堤东村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这是津南地区第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团支部成立后,成员分头开展地下工作,发现并培养积极分子,壮大团组织。1925年1月,大堤东团支部组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津南堤东工作委员会,刘子芳任书记。
1926年春,根据刘格平的指示,团工委组织起一支堤东农民自卫大队,刘子芳任大队长。同年8月,刘格平介绍刘子芳等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着手创建中共沧县大堤东支部委员会,刘子芳任书记。1927年2月中国共产党沧县堤东区委员会建立,刘子芳任区委书记兼军事委员。月底,在刘子芳家中中共津南特委建立,刘格平任书记,刘子芳任军事委员兼堤东区委书记。自此刘子芳的家成为特委联络站,家里的地下室也变成印刷红色报纸《红线》的地方。为筹备革命活动经费,刘子芳还变卖了家中的数十亩土地和一处房子。
“九一八”事变后,刘子芳在党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反帝大同盟”群众抗日救亡团体。1932年春,刘子芳被委任为中共沧县县
委书记。从1935年秋到1936年秋,刘子芳领导沧县县委秘密组织起三十人的地下武装,多次袭扰驻地日伪军,截击武装走私汽车,缴获全部物资等。
1937年,刘子芳在家乡以农民自卫军手枪队为基础,创建了沧县抗日救国第一团,并担任团长。1938年1月,该部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别动总队三十一支队第一路,下设两个营,一个特务连。同年4月,津南各地方武装民团和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抗日队伍,
纷纷加入三十一支队,该部由原来一、二、三路编制序列,迅速扩大到二十四路,总兵力达到一万余人。
1938年7月8日,津浦、永兴支队到达乐陵与三十一支队会师,在西关召开了盛大的欢迎大会,并成立冀鲁边区行政委员会,将三十一支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冀鲁边游击支队(即平津支队),下设三个营,刘子芳任六支队一营营长。由地方武装编入正规军序列,广大指战员受到了鼓舞和激励,士气和斗志进一步高涨。
1939年1月27日,刘子芳率一营参加了韩集公路伏击战,创下歼灭日寇百余人的辉煌战绩。9月4日,萧华司令率“挺纵”机关和冀鲁边区主力第五支队、直属队转战鲁西开辟战场,刘子芳离开故土随军南下。部队到达鲁西地区,刘子芳等被选派赴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在马列主义理论和军事指挥艺术上都得到很大提高。1941年9月,刘子芳返回山东,就任冀鲁豫二专署武装科科长。鉴于抗日战争已经进入困难和残酷的时刻,他积极要求到抗日最前线去工作,随后被组织分配到冀鲁豫第一军分区任副团长兼炮兵大队大队长。1942年冬,所属部队在攻取泰安境内一日军据点的战斗中,刘子芳身先士卒,脱掉棉衣,光着膀子冲上云梯,撕开敌人防线,大获全胜,受到军分区领导的嘉奖。1945年8月,泰西回民大队成立,刘子芳由分区武委会调任队长,张效农任副大队长,金晓村任政委、马安才任教导员。是年11月泰西回民大队改番军分区基干一团一营,刘子芳继任营长。
三
对于刘子芳烈士牺牲时间,目前有几种说法:曾任冀鲁边工委团委书记、津南县委书记等职的杜步舟在《回忆冀鲁边工委》一文中记录“刘子芳同志1943年牺牲在长清县……”
河北《沧州文史资料》记载:“1945年夏,刘子芳作为八路军代表与国民党将领王耀武谈判时被特务刺杀。”
而据时任泰西回民大队副大队长的张效农,和任回民大队教导员的马安才在《泰西回民大队的光辉战斗历程》一文中回忆:“……1946年2月,一军分区一团按照国共两党签订的‘停战协定’,在柿子园村召开营以上干部会议,提出严守‘不打第一枪’的协定。而国民党长清县保安大队大队长张显庭却背信弃义,破坏停战协定,肆意带领人马闯入我军驻地,抢劫粮食,勒索群众,不断向我军挑衅。2月24日夜,张部又组织百余人敢死队,由东门潜出占据石麟山(位于长清城南水鸣庄东,曾名石虎山,现为长清区革命烈士陵园),接着大部队冲出四门,袭击驻四关外的军分区一团各营和峰山县独立营。一团和县独立营猝不及防,除北关未受损失外,其他三处均遭袭击而退出驻地。刘子芳所率一营当时驻扎东关外,听到枪声,他立即带人分头出去查看情况,发现东关里保安队正在运动部队,准备向我军进攻。教导员马安才带着二连刚刚进抵东门,尚未进入阵地,刘子芳营长见势不好急忙对着敌保安队大声呼喊:‘停战期间,谁也不能打第一枪’,他话音刚落,东门上敌人的数挺机枪同时开火,向我军猛烈射击,一营战士伤亡20余人,刘子芳同志也身负重伤当场牺牲……”
很显然,作为戎马倥偬的革命战友,张、马两人的回忆可信度是不言而喻的。而刘子芳烈士的牺牲时间,与这份便条的时间也是前后衔接的。
1946年3月1日,冀鲁豫第一军分区一团、峰山县独立营,在驻地隆重召开公祭刘子芳烈士追悼大会。而后,其家人把烈士遗体运回原籍沧县大堤东村安葬。
2011年,为缅怀烈士的功绩,孟村回族自治县对刘子芳旧居进行了修缮,并作为“沧州第一个团支部、农村党支部、第一届津南特委诞生地”列为当地不可移动革命文物遗址,供后人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