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典型单位
日期:02-23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冯瑜)今天,记者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山东省日前下发通知,公布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典型单位,我市商河县交通运输局上榜。
通知明确,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全省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等工作的通知》,经评估验收,确定莒南县等36个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为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典型单位。
各典型单位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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