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决定》主要从以下方面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作了修改。 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方便申请人取得专利。明确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完善以电子形式提交和送达各种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调整保密审查期限。增加延迟审查制度。 三是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专门章节,明确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条件和时间要求、补偿期限计算方式以及补偿范围等。完善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制度。 四是加强专利服务,促进专利创造和转化运用。细化开放许可制度,明确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要求、不得实行开放许可的情形等。 五是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特别规定,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