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是对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也是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作为基层法院院长,带领队伍以法律“护航”营商环境,扛起人民法院的司法担当,服务区域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坚持思想先行,树牢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理念。要找准司法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直面以高质量司法保障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院新挑战、做好新准备。要时刻胸怀“国之大者”,跳出一地一域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目标,从全局性、长远性思考,确保服务企业措施立得准、立得稳,切实提高司法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坚持调研筑基,立足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瞄准施策。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立足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挑战,有的放矢制定具体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开展司法定制服务,直击企业需求,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切实打通法院与企业的“司法壁垒”。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助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打造服务闭环,建立常态化回访制度,以诉后分析研判衔接诉前风险防范,深挖引发涉企纠纷的问题症结,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健全管理机制,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坚持服务为重,以坚持公正司法为企业发展赋能。搭建涉企案件“直通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落实全流程调解,为化解矛盾纠纷“提速增效”。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严肃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市场秩序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凝聚“府院联动”合力,妥善审理破产案件,释放市场要素资源。坚持善意文明司法,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形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坚持价值导向,以司法裁判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充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责任意识,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常态化联动配合机制,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强化信用修复机制应用,帮助守信企业摆脱困境、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