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听证以公开公正化纠纷解民忧促和谐
日期:11-17
聘任首届听证员。 随着时代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其丰富的时代内涵。济南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履职领域的创新实践,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于听证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持续改进、做实检察听证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听证质效,推动实现“应听证尽听证”,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的有效载体,也是培养和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对存在重大争议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听证会的形式进行审查,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开“事心双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着眼“三化”提升听证工作质效 坚持选取案件精准化—— 精准监督是开展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关键,也是选取检察听证案件需要遵循的原则。根据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检察听证适应案件的范围是很广的,基本涵盖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济南检察机关在检察听证案件的选择上不搞粗放式听证,防止片面追求听证数量,忽视听证质量,力图通过优化听证案件选择,找准“靶心”,聚焦“准度”,践行精准监督理念,通过听证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作为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市检察院首次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的听证案例选取了一起争议较大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在听证过程中,注重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听证办案全过程,努力在检察听证中体现“情、理、法”的交融,让争议双方既感受到法律权威又体会到司法温情。 坚持听证活动常态化—— 古语云: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将听证活动作为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常态化办案机制是最高检提出的工作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听证范围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监督全覆盖,案件类型囊括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等。 为实现以最低的司法成本,达到最好的听证效果,探索集中听证制度,根据案件类型和罪名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类案采取个案审查、集中评议的方式,保障听证员逐案独立发表意见的同时,用最短的时间听证更多的案件。听证工作作为一种审查案件机制得到各 业务条线的认可,保障了听证活动常态化开展。 坚持独立评议专业化—— 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用好“外脑”引进“智囊”,对高质效办案至关重要。全市检察机关在听证员的选择上坚持专业化先行,两级检察机关分别组建听证员库,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邀请法律法务、心理咨询、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入库。 听证员既有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基层工作者,又涵盖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案管部门综合分析研判入库听证员的专业特长,探索建立听证员分类管理机制,根据案件类型,结合听证拟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邀请听证员,使听证员的专业性、中立性与案件听证的需求紧密衔接起来,确保“由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推动案件听证达到最佳效果。在最高检交办的某起信访积案公开听证过程中,市检察院针对当事人的特点选择了法学教授和心理学专家作为听证员,既阐述了法律知识,又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确保案件依法化解。三项机制保障听证规范有序 完善协同配合机制—— 规范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是开展好检察听证的有力保障。两级检察院探索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了办案部门负责公开听证主持人选择、流程整体把控,检察业务保障部专司听证安全保障,检察事务中心负责听证会务保障和技术保障,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确定听证员,做到了多部门有序参与、各司其职、有章可循,保障了公开听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启用多屏同步显示系统、公开审查核实案件情况、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同步推送听证笔录……随着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的普及,市检察院遵照最高检统一设计标准的同时,创新设立听证指挥评议室,实现听证区域与直播区域分离,指挥评议室具备指挥、观摩和评议功能,实现人员各就其位、各负其责,大大提升听证效果。 完善考核管理机制—— 两级检察院坚持听证考核内外兼顾,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内强化对业务部门开展检察听证的考核,将检察听证作为全市检察机关重点任务纳入考核事项,建立牵头部门抓总,其他业务部门全力配合的考核机制;对外则完善听证员选任、退出机制,将听证员开展听证情况记入履职档案,作为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通过完善考核,激发了员额检察官和听证员参与检察听证的积极性。 听证员是来自社会各界、各个行业的精英,有极高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听证员队伍专业素能,市检察院举办了2023年市级听证员专项业务培训班,引导听证员深入参与听证,全面充分履职,助力检察机关规范、高效、公正办理每一起司法案件,同时鼓励听证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责任担当,促进听证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发展。 完善领导带头机制——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是检察听证工作步入快车道发展的助推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切实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建立院领导积极参与、各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公开听证案件的工作格局。 “检察机关办案中开展公开听证,有的当事人可能会担心检察机关听证存在走过场的问题,或者听证完后检察机关作出决定反而对自己更加不利。在这方面,当事人不需要有太多顾虑。”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陶丽敏表示,对当事人而言,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恰恰说明在案件处理上采取的是一种更加审慎和负责的态度,通过听证各方可以充分阐述意见,检察机关依据专业听证员的意见作出的最终结论的正确性会更高,所以听证是对听证各方都更负责的体现。特别是针对疑难复杂、有影响的“硬骨头”案件,检察长率先垂范亲自主持,为推进听证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同时增强了检察听证的社会影响力和普法教育效果。聚焦重点实现社会效果最大化 为民解忧回应群众诉求—— 检察听证的过程不仅是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也是矛盾化解,为民解忧的过程。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检察听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历下区检察院福地街山体裸露公益诉讼案,涉及多家行政主管单位,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反映强烈。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全面客观展示证据、开展评议,会后跟踪落实听证会成果,目前该路段山坡已经全部修复完毕,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 商河县检察院考虑到申诉人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情况,启动了简易公开听证程序,来到其所在村进行“家门口听证”,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逐渐解开了他的心结。同时,鉴于其家庭生活的困难状况,主动帮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其生活困境,既发挥了检察机关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又使申诉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检察温度。 释法说理落实普法责任—— 检察听证不仅是对案件“把脉”,同时也通过程序公开,阐述案件事实,释明法律适用,给当事人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全市检察机关多次把听证会搬到了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现场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不断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莱芜区检察院针对轻伤害案件发生在亲友、邻里或同事之间的现象较为普遍的情况,选取典型案件到案发村进行上门听证,在释法说理、化解邻里矛盾的同时,对村民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村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 服务大局传递检察温度——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检察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打好绿水青山保卫战,市检察院依法对南部山区一起山体破坏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为确保听证效果,市检察院邀请3名听证员、2名工程验收评审专家到破坏山体修复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更直观更清晰地了解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及山体生态修复效果。同时,结合听证员意见建议,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跟进监督,强化跟踪问效,紧盯监督效果落实,使破损山体切实得到修复。 槐荫区检察院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公开听证,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听证意见,审批同意了该社区矫正对象六个月经常性跨省、市活动的申请,成为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省、市活动开通“绿色通道”请假审批工作的首次尝试,有效助力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相关链接什么是检察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公开听证由检察长或检察官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并可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的程序,先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再由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由听证员向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人提问,然后休会由听证员进行讨论后,复会由听证员发表意见,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最后由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 举行听证的案件一般是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件,通过开展检察听证,以“检察开庭”的方式替代了原来的书面审查,整个程序完全是双向和互动的,其间有一定的“交锋”,以有利于查明案件的疑点和争议点。听取独立第三方的意见或让独立第三方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做出评判,有助于检察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也有助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赢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