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走过一甲子,济南政法系统各单位在探索和实践中,不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一个个鲜活的调解故事、一次次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书写着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济南的答卷。 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现如今,济南政法系统的法官们、检察官们、公安干警们、人民调解员们,都积极承担起了“和事佬”的角色,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区、乡村乃至整个城市向“少讼少访”“无讼无访”转变。 利益均衡是为了保障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着眼于减少社会对抗,案结事了目的是促进社会和谐。让我们在一个个真实案例中,感受济南政法人的调解智慧。1 一次关乎法理情的调解 “老齐,你们小区的北区又报警了,还是电梯施工的事儿,说二楼的老太太都跳坑里了!”市中公安分局杆石桥派出所值班室接到报警电话。 “行,我告诉谭欣,马上到。” 老齐叫齐照明,杆石桥派出所社区民警;谭欣,担任乐山小区综合党委书记。“有什么烦心事找老齐‘谈心’,一定能说开!” 自开始装电梯以来,社区里进行了相关政策的宣传,邻居们有些不同意见时,听他俩给细致地说说,也就没事了。但这回好像不一样。 老齐发现现场有二三十人围着,二楼的老太太拿个马扎坐在坑里,冲着施工队嚷嚷:“你们想装电梯,除非我死了!”一楼的老太太手里拿着拖把,不时挥两下:“你们没有手续,是违法施工!” 施工队长鼓动楼长:“叫警察把他们都抓起来,一会儿就老实了。” “警察来了!”老齐一到,就有五六部手机对着他录像。 老齐知道各方心里都有“小九九”,索性来了个当场说法:“我是社区民警老齐,大家都知道,装电梯的事大家都关心,居委会也做了大量工作,谭书记也来了。今天这事儿,我说三点,大家听听。 第一,邻里之间要相互理解。这个单元三层以上有好几位老人,上医院看病很不方便。居民楼加装电梯是国家惠民政策,还有补贴,是个好政策,为了大家好。 第二,要依法施工。电梯施工公司不能光说,后天把所有手续都摆出来,当着大家的面一项一项说明白。 第三,要确保安全。任何人不能阻挠合法施工,更不能发生肢体冲突,谁犯法就依法处理谁。” 为了稳定大家的情绪,老齐要求当天先停工。“今天施工暂停,协商一致后再说。” 此后,老齐和谭欣组织了好几次协调会,律师、城管都把道理、法律、手续说得清清楚楚了,可两位老太太还是坚决地摇头。 是不是有真实想法没说出来?他们找老人单独聊,终于问明白了原因。 “要装上电梯,楼道白天也是黑的,我眼神不好,门口的灯要老开着,电费还得我自己负担。”二楼的老太太说。 “我家飘窗护栏有棱角,装了电梯出入的地方就窄了,楼上的要是碰伤了,我还得赔钱。”一楼的老太太说。 问题清楚了,解决也就容易了。经协商,由施工单位为一楼飘窗做了软包、为二楼解决了照明费用,两位老太太再也不反对了。这样,因为安装电梯造成的邻里矛盾妥善解决了。2 一次涉2.3亿元的调解 某公司有特级施工总包资质,在全国20多个省市承建了众多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受多种因素影响,该公司拖欠数百家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自2022年开始,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数百家供货商陆续到历下区法院起诉该公司,索要货款和违约金,并要求保全该公司各地项目部的银行账户和设备物资。 “这个问题要是处理不当,不但会波及各省市建筑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还可能会导致各地‘保交楼’进度受限、农民工清欠风险加大。”法官邓明明仔细研究这些案件后,对案件可能涉及的风险作出分析。 在法院的统一协调下,邓明明和她的团队制定了“六个一”化解方案: 统一解纷流程。明确案件接收、对接、调查举证及委派调解的流程、节点和标准。 统一对接团队。涉该公司的这批纠纷,统一由邓明明团队对接化解,团队引导原告选择省时、省力、省钱的诉前调解。 建立一个联络机制。团队在收案当日,联络该公司案件主管并推送案件材料,该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与原告的联系对接情况反馈至团队。 建立一个要素数据库。团队指导原被告提交合同、签证、结算单等关键证据,并制作纠纷要素数据库。围绕清晰明确的纠纷要素,邓明明委派特邀调解员组织各方进行线上+线下质证调解;30天内调解不成功的,转入速裁程序进行速裁快审。 设立一个保全资金账户。对坚持诉前保全的案件,由该公司提供足额的保全备用资金账户,尽量避免查封该公司各项目部的资产,保障相关项目顺利施工。 统一调解平台。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尽量减少外地当事人诉累;通过区矛调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开展线下调解,为济南周边的当事人提供多元线下解纷场所。 自2022年涉该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大量涌入法院以来,在邓明明团队调解下,成功调解171件,涉案金额约2.3亿元,涉案的建设项目均未因财产保全措施产生停工影响,不但和谐化解了纠纷,而且协助各地政府落实了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任务,防止纠纷风险沿产业链传播扩散。3 一次“事心双解”的调解 “多亏了检察院,帮我解决了难事,也解开了心结!”回想起自己的经历,好心事变成了烦心事,烦心事又化作暖心事,赵某紧紧地握着检察官的手,不住地道谢。 2015年的一天,赵某的多年好友郭某因为经营周转,需要从银行借一笔钱作为流动资金,请求赵某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基于多年情谊,赵某欣然同意,帮助郭某从银行借出了款。没想到,借款不久,郭某便因一场车祸不幸离世。郭某的妻儿均不了解该笔借款的存在,而赵某也疲于生计奔波忘记了借款之事。 借款到期后,因无人偿还,银行将借款人郭某及担保人赵某一同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决,郭某需要偿还借款,而赵某需要对该笔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一些原因,郭某的妻儿及赵某本人均未收到该份判决及相关的材料,也一直未按判决要求承担赔偿责任。银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赵某也因此被限制高消费。直至2021年7月,赵某因外出探亲需要购买飞机票失败,才得知自己因为多年前担保的借款被限制高消费。 赵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认为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于2022年6月作出裁定,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银行对郭某的起诉;2022年7月判决赵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 案件得以改判,但赵某的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他一直想不通,自己本是好心提供帮助,怎么到头来承担责任陷入困境的人成了自己。 “实际借款人郭某因为死亡被排除在诉讼之外,担保人赵某却被纳入了失信名单,这个案子没有结。”为了实质性化解民事纠纷,助推诉源治理,章丘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魏静作为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后继续深入调查,了解到郭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妻子、儿子和女儿三人,均没有放弃继承,经济条件还不错,而赵某却是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赵某并非真正借款人、用款人,仅因为多年好友情谊为老友提供担保,不能让好心人寒了心啊!”为了真正解决当事人的问题,魏静联合再审法官、法院执行人员一起向郭某三名继承人释法说理,并向其解释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应承担还款义务,赵某也有权向郭某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追偿,只是这样诉讼成本会增加,也会伤害了这份多年的情谊。 在充分的释法说理下,郭某三名继承人均表示,并非不愿意偿还这笔借款,只是一直不知道这笔借款的存在,对于赵某深表歉意。郭某三名继承人主动偿还了涉案借款及利息,银行、赵某、郭某继承人三方均服判息诉,执行局也解除了对赵某的执行措施,执行案件作结案处理。至此,检察监督和执行案件的“双结案”真正做到了“事心双解”。4 一次“误打误撞”的调解 两年前的一天,社区矫正对象高某突然找到李红,“我12岁的儿子误食农药现在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医生已经下了病重病危通知书,李老师,请您帮帮我!” 李红是历城区司法局彩石司法所的负责人,也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必须帮助他及时救人!李红立即在各个微信群里发起自愿救助活动,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作了专题汇报,积极帮助高某争取民政部门大病救助。同时,李红帮助高某在网络上发起了筹款,解了这个经济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 幸好,高某的儿子抢救及时,身体得以恢复。事后,李红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到高某家中走访,了解其生活情况及孩子的恢复情况。 走访聊天的过程中,高某无意中提及,自己家的雨棚被邻居损坏了,双方矛盾一触即发。问及原因,他说道,是因为自家窗户安装的雨棚太长,雨水滴到邻居家屋顶上,导致邻居不满,邻居这才故意损坏。 李红意识到,对于没有固定工作的高某来说,这不是一件小事,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导致矛盾升级。于是,李红耐心做高某的思想工作,从邻里感情的角度说明“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并试探性询问,“在不影响邻居的前提下,雨棚能不能改短一点?”通过多次谈话沟通,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李老师,之前孩子生病,您帮了我大忙,这次,我听您的!”高某主动拆除了雨棚,一场可能升级的纠纷在“误打误撞”的调处中化解了。 此后,李红又邀请历城区检察院和历城区司法局矫正科的工作人员共同与高某谈心,进行心理疏导,帮助高某调整心态。在李红的开导下,高某重拾生活的希望和信心,并且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开始了正常生活。延伸阅读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济南——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共同体 近年来,济南政法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以法治化、数字化、专业化建设为重点,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依托综治中心建强“一站式”矛调中心,通过矛调中心“旗舰店”衔接各部门解纷资源的“加盟店”,推动矛盾纠纷在法定渠道衔接流转,形成依法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的闭环。 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全国、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其中,槐荫公安分局振兴街派出所今年已公示入围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通过示范引领,把“矛盾不上交”作为核心指标,推进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依托“警网格融合”科学构建源头联动治理体系,扎实推进预防警务,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村)与基层派出所、警务室衔接,对工作中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联合镇街“一站式矛调中心”开展多元化解。强化“公调对接”,全市派出所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室、调解功能区,深入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所调解”“庭所对接”“律师驻所”等工作机制,实现纠纷类警情下降、风险隐患源头有效化解。 济南两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村居四级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在两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建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行业性纠纷调解室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在社区、街道(镇)设立法官联系点,着力打造“无讼社区”“无讼村庄”。 济南检察机关不仅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坚持为民解忧,深入了解矛盾纠纷的来源,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把诉源治理的重要性摆在与办案的同一高度,实现检察监督与诉源治理相融合。矛盾纠纷的化解是一个系统工程,济南检察机关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引入人民调解员参与检察和解机制,通过检法联动与具体司法程序有效衔接,实现了司法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市司法局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和多元调解职责,持续加强调解理念、制度和能力创新,统筹推进多资源融汇、多方式聚合、多手段发力、多环节协同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矩阵、新载体、新机制建设,规范提升“一站式”工作平台,及时、有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不外溢。(本报记者侯月陈彦杰王晓菲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