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检察依法履职以高质量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抓前端治未病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日期:11-10
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刻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检察建议正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济南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引导检察人员坚持系统思维,从“治罪”延伸到“治理”,通过挖掘个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梳理分析类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97件,其中3件获评全省十佳及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被建议单位形成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36件。 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着力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检察建议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作为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可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诉源治理。检察建议要做到高质效,就要从提升其标准化和规范化入手。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规定》《检察建议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检察建议类型和适用范围,规范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流程,健全检察建议工作督导落实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和监督效果。建立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严格遵循监督性、司法性、程序性要求,实现线索管理、初核认证、调查核实、制发建议、跟踪监督、备案审查等各环节流程化办理。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原则,确保检察建议书做到科学论证、充分说理、高效规范、精准可行。 “用事实说话、以法理服人。检察建议书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所提建议是否被回复、被采纳,关系到建议的实际落实效果,更关系到检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慧表示,必须在检察建议书格式规范性、结构严谨性、内容针对性、说理充分性、措辞准确 性等方面下功夫,认真研读上级检察机关相关 文件,准确把握关于检察建议工作的各项具体 要求,熟悉各类检察文书的应用范围和依据,熟 知制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条文、法理知识。同时,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 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升制作法律文书 的水平,增强文书的说理性,提高意见建议的针 对性和可行性,提高建议的精准度和落实效果,确保全市检察建议质量有一个大的提升。 为提升专业能力,市检察院定期组织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专项培训,邀请业务专家集中授课,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聘用专业领域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建议的调查核实、文书送达、督促落实、检察听证等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建议专业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考核奖惩,将检察建议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开展检察建议工作专项检查,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倒逼检察建议质效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检察建议精准度。从2022年评出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来看,大部分检察建议监督案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采取调阅材料、现场查看、走访询问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收集检察建议涉及的相关证据,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释法说理充分,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同时,问题指向精准,被建议单位反馈回复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和整改积极性不断提高,效果良好,对诉源治理起到了有力的推进作用。 齐抓共管实现多赢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治理效能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济南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检察建议的监督范围,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执法司法病灶顽疾和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突出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通过检察建议有效助力相关职能部门尽主责、补缺位,促进具体问题的有效解决,通过高质量的检察服务积极推进诉源治理,真正让检察建议成为“祛病除根”的良方,形成齐抓共管社会治理大格局。 围绕服务和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强黄河流域济南段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全市检察机关就相关问题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1件,督促相关部门共拆除违章建筑12150平方米,清理渣土垃圾11000余吨,推动黄河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反弹问题的有效治理,黄河流域济南段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剖析、深挖根源,通过检察建议方式实现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132件检察建议,通过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通报反馈,推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乱点整治、基层治理等长效机制,促进解决管理缺位、监督不力等问题,切实发挥好检察建议促整治、堵漏洞的作用,助力清扫行业乱象,整治“村霸”“行霸”,让黑恶势力在各行业无处生根,实现常治长效。 围绕群众需求和民生热点,济阳区检察院针对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污染环境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根据建议决定以化肥产品为重点,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摸排农资销售门店300余家,并立案调查一化工科技公司,发现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后将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加强相关部门对农资产品的源头治理、全程监控,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天桥区检察院针对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会诊”商讨治理对策,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0件,督促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居民规范停车、安全充电。 发挥类案监督效应聚焦热点精准研判“把脉”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监督手段也从个案办理过渡到类案监督。市检察院牢牢抓住新发展阶段社会层面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发挥类案监督的集成效应,坚持系统分析、标本兼治,推动专项治理,用一份检察建议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 在实际办案中,树立类案监督思维,着眼类案溯源、犯罪预防、综合治理,组织人员积极研究典型个案,挖掘类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分析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磋商函征求意见,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立足检察职能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不断推进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和效果。对立案前发现的相关领域、行业内存在的普遍性、多发性、典型性问题,下力气制发有分析、有数据、有深度、有影响的精品检察建议,推动个案进一步向重大、典型性问题聚焦,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聚焦安全生产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章丘区检察院对全区2018年以来发生的9起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案件进行实地调查,针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对该9起瞒报事故责任单位全部立案处罚并纳入“黑名单”,并出台《济南市章丘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长清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机动三轮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问题引发的道路安全事故逐年增多的情况,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开展全区机动三轮车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相关刑事案件数量呈逐步下降趋势。该检察建议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聚焦经济发展制发检察建议,化解金融风险。市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我市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向主管部门发送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市中区检察院向辖区7家金融机构、9家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行业监管漏洞,加大打击利用银行卡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养老诈骗犯罪力度,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从“办理”到“办复”多措并举确保落地见效 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从“办理”到“办复”,旨在强调检察建议不仅要制发,而且要有回复;不仅要有回复,更要整改落实到位,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检察建议绝不是一发了之,只有通过后续的跟踪和监督,才能促成检察建议全面落地见效。”张慧介绍,检验检察建议质效的方式一般为被建议单位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及整改落实情况。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人员实时跟进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被建议单位在整改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需求,主动提供配合支持,帮助完善措施,共同推动监督效果实现;收到整改回复后,通过走访、不定期会商及普法宣传等形式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防止整改停留于纸面。为此,济南检察机关建立多元化落实模式,帮助和支持被监督单位抓好落实,共同履行好法定职责,提升监督效果。 建立良好沟通协商机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在与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基础上,凝聚共识、集聚合力,采取召开通报会、联席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联合行动推动疑难问题整治。商河县检察院在发出关于防止和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进行养殖的检察建议后,为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充分认同并积极予以推进落实,主动跟进监督,联合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县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深挖“瘦肉精”的监管漏洞与薄弱环节,在检察建议具体落实过程中适时提出口头补充建议,并通过积极促成建立监管处置的长效协作机制,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彰显检察建议的刚性。 积极开展宣告送达。积极开展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利用通知被建议单位到检察机关接受公开宣告,以及检察官前往被建议单位进行公开宣告两种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相关单位或人员等第三方参加,以社会监督倒逼检察建议落实。平阴县检察院积极创新检察建议落实方式,开展公开接收检察建议回复意见活动,与被建议单位就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当面交流,并就强化双方协调配合、共同破解难题达成一致意见,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健全公开听证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代表等的评议意见,解决检察建议落实中可能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扩大检察建议社会影响力,促进柔性建议得到硬性落实。 推动纳入政府考核。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推动将检察建议回复采纳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考核指标任务,调动被建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积极性与参与性,有效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文/图 本报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高红丁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