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慎毅 近段时间,广东中山繁华热闹的兴华中路二街因为管理费引发争议。今年8月—9月,该夜市结束“免费摆摊”历史,采取管理费竞投方式,经过两轮竞投,数名摊主称管理费从原来的四五千元竞到七八千元,其中1号摊位月管理费以1.26万元竞出。摊主直呼,“价格太高了!” (10月31日《南方都市报》) 夜市是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夜经济不仅延长了消费时间、拓展了消费空间,更创造出丰富的消费场景。近年来,多地出台方案促进夜经济,通过“引摊入市”,规范流动摊档的管理,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优化了城市治理环境,更是让夜经济在诸多城市中持续涌动,展现了夜游、夜购、夜食、夜赏、夜娱、夜运等众多焕然一新的特色业态。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最新发布的《2023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2023年全国夜游市场规模将达1.57万亿元。 夜经济的规模在变大,相应的配套服务自然要跟上。夜市可能带来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用气用电安全等问题,都对城市夜间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部门的管理费用自然要增长。但是,这个费用是该从夜经济增加的税收中出,还是直接从业户身上拿?不同的思路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地方政府搭建夜经济相关的保障机制,需要通过更好的管理服务,将客群“引进来”后还要让大家愿意“再过来”,甚至带人过来,实现重复消费和增长消费。同时,这也会为附近商圈引来更大客流量,从而进一步拉动区域消费增长,并进而增加城市吸引力,由此带来的更是税收的增加。 上述新闻中,当地有些夜市人流量大,从供需端考量,通过竞投的方式来定价,是市场经济行为,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完全依赖自由竞价,摊主在成本增高又要追逐利润的同时,就可能会降低产品质量,导致出现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等问题,甚至有些摊主不得不放弃这个市场,反而降低了夜市的多元性和丰富性。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系统思维,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夜市人流量过大,通过精准调研,把这个夜市扩容行不行?如果不行,再找地方开个“连锁夜市”行不行?运营有深度,政策有准度,服务有温度,方能让夜经济释放持久热度。 今年8月份出台的《广州市关于培育羊城夜市先行区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到,支持商圈、商业综合体、品牌企业、平台企业、金融机构、媒体等市场主体组建夜间消费联盟,通过资源整合为企业夜间经济赋能。深圳近日发布的“夜试深圳”2023深圳夜间消费地图,增加了“夜猫属性”人格测试环节,将人格测评游戏结果与消费地图路线相连。不仅如此,消费地图还打破以往单一输出,全面整合深圳市夜间城市消费信息,形成“测评—游玩—获取优惠信息—消费体验”的完整出游链路,拓展地图影响力。这样的“链路式”引流人群,比单纯的摊主竞价摊位显然要好得多。 总之,夜市的欣欣向荣,需要结合当地的文化和资源,在活力与秩序之间,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在民间自然生长与行政有意规划之间,创新产品和服务,增强营销和推广,提高游客体验和满意度。只有夜游市场得到更好呵护,人间的烟火气袅袅不断,夜经济方能获得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