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位老人陷入养老“圈套”,法援帮助讨回公道75万余元养老钱追回来了
日期:10-27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套路”诈骗形式层出不穷、不断更新迭代。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数量也随之增长,本期法援在线,为大家讲述一个帮助15位老人追回75万余元养老钱的真实案例。住前满怀期待 住后失望万分 2016年至2017年,李某某等多名老人陆续与某老年公寓签订《养老养生“一卡通”协议书》,认购老年公寓的“一卡通”服务,成为该老年公寓的会员。 该老年公寓宣称,老人可以先体验后购卡,既可自由选择在老年公寓长期或短期养生、养老、健康调养、度假休闲等,也能享受一卡通权益待遇和优惠政策。不仅如此,协议还约定了客户购卡满三年,在合同期满后可提出退卡,老年公寓将在10个工作日内,按该卡剩余金额(含赠送金额)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全额退还给客户。于是,老人们放下顾虑,纷纷购卡。 购卡后,老年公寓逐渐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乱收费、饭菜质量差等问题,当地相关监管部门也曾多次对该老年公寓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整改效果不好。而此时,大批老人购卡已满三年,于是不少老人要求办理退卡手续,并按协议约定退还卡内余额。但该老年公寓因管理不善运营资金紧张,一直推脱,拒不退还。 李某某等15位老人遂按协议约定将其诉至济南仲裁委。多方调查取证 指明维权方法 2020年1月,李某某与其余14位老人到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值班律师王英、高新颖承办该案。 接受指派后,通过前期摸底,承办律师基本明确了老人们的仲裁请求。同时,与区民政局取得联系,调取老年公寓的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材料。经与民政部门沟通,承办律师从多角度、多维度,更加全面了解到老年公寓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后,承办律师约见了15位老人,向老人们解释仲裁程序的大体流程,最终明确仲裁请求,并充分告知仲裁风险。疫情始料未及 服务一波三折 经与老人们沟通后,初步确定于2020年春节后启动立案程序。但疫情的出现打破了原定计划,受疫情影响,承办律师无法接待老人,便独自着手准备15位老人的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证据目录,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直至3月份,承办律师准备启动法律程序。为了尽可能地避免人群聚集,承办律师分批约见老人,对于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前来签字的老人,承办律师在征得老人本人及家属的同意后,携带材料前往老人们家中拜访,并告知后续仲裁事宜可以委托亲属与承办律师对接;对于因疫情被困外地无法回济的老人,为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承办律师通过微信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全面、及时了解老人们的需求,通过邮寄的方式推动案件进程,提高办案效率。 在老人们的配合下,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历经艰难谈判 调解达成共识 2020年5月,济南仲裁委安排开庭审理该案。受疫情影响,仲裁委仅允许代理律师参与庭审,但老人们坚持要求派代表一同前往。为尽可能满足老人们的要求,承办律师与仲裁委进行充分沟通,终于为老人们争取到了3个进入仲裁委参与的名额。 庭审时,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当庭出示了三年期满后,部分老人在与老年公寓协商的过程中签署的新协议,协议中,老人们自愿放弃对部分金额的主张权利。承办律师认为该类证据对部分老人不利,在征询老人们的意见后积极促成调解。 在仲裁员的主持下,本案成功调解,老年公寓同意将全部认购款本金及赠送金额、老人们预缴的仲裁费共计751528.60元分两批支付给15位老人。申请强制执行 维权终获全胜 仲裁委作出的调解书生效后,老年公寓按约定支付了第一批款项243231元,后经承办律师多次沟通、催促,老年公寓支付了第二批款项209700元。 此后,老年公寓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剩余298297.60元。无奈,15位老人委托承办律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2月初,承办律师代15位老人启动强制执行程序;2020年12月底,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该批案件由区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过程中,承办律师耐心与老人沟通案件线索,多次前往法院就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认定问题与法官沟通代理意见,认为老年公寓未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应当将其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高”措施。在法院依法采取上述措施仍未取得实际效果的情况下,承办律师建议法院对老年公寓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最终,强制执行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老人们于2021年11月19日领取到了全部剩余款项。通过仲裁、执行两个阶段,承办律师共为老人们挽回经济损失751528.60元。案件点评 本案所涉养老服务行业,处于国家支持、重视发展的阶段,具有广泛的社会关注度,对于养老服务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警醒意义;本案最终成功调解,承办律师为15名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751528.60元,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承办律师耐心细致的专业服务,受到了受援人的一致好评,服务态度工作方法等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本案例被评为山东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例”,具有显著的法治宣传、法治建设意义,促进了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