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天津发生一起“开门杀”事故,一名儿童在学校门口遭遇小车“开门杀”后被公交车碾压,造成死亡悲剧。随着近年来城市汽车增多、道路资源紧张,类似的“开门杀”事件频频发生,一些网络曝光 的视频惨烈、惨痛,让人触目惊心,教 训极其沉重。此类事件引发网友热 议,反映出人们对“开门杀”现 象的警惕和关注。“软”引导 VS“硬”约束 你有没有这样的类似经历:在路上正常地骑着车,前方一辆停在路边的车突然打开了车门。你来不及躲闪,嘭的一声就撞了上去。对,这种情况就是“开门杀”! 所谓“开门杀”,即车辆停稳后,驾驶人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撞伤,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 长清区法院就审理过这样一个案件:2022年某日,胡某某驾驶小轿车,沿长清区龙泉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停车开车门时,疏于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不慎与沿龙泉街由西向东行驶的樊某某所骑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樊某某及电动三轮车乘员卢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该事故经长清交警大队现场勘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樊某某、卢某某无责任。由于各方就原告卢某某的损失未达成赔偿协议,为此原告特向长清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应按照过错的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涉案交通事故由胡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樊某某、卢某某无责任。涉案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故对卢某某的损失,应由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范围的由胡某某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卢某某包含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鉴定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共计7万余元。 长清区法院法官特别提醒,近年来,“开门杀”事故并不少见。对于“开门杀”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针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作出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同时,对乘车人行为也有明确要求,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对于“开门杀”问题,不仅需要“软”引导,更需要法律“硬”约束。虽有交通安全规则,有驾驶人培训要求,可现实中“开门杀”却屡“刹”不止。究其原因,是很多人还停留于习惯性认知,只是把这些行为看成“车德”问题,并没有认识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很多人的“车德”和法律素养都该好好补补了,当然,这不仅是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要求,同样适用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法治社会,犯了错当然要被依法惩处,但惩罚不是目的,警示公众养成文明驾乘习惯,最大程度避免悲剧再度发生,才是关键。养成四个安全习惯 据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官方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高达4.26亿辆。很多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是驾乘人未形成良好的习惯,屡酿事端的“开门杀”正在此列。开关车门的习惯与交通安全息息相关,不只是“一拉一推”那么简单,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这四个安全习惯应该养成:●养成文明停车的习惯 驾驶人要养成文明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选择安全合法的停车位置,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边20―30厘米,严禁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养成安全提醒的习惯 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注意后方来车,并随时观察实时路况提供必要的安全提醒。●养成先看后下的习惯 乘车人要先看清车辆前后左右的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下车。 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养成右侧下车的习惯 推荐两种开门方式 停车开门需谨慎,确保安全最重要。多一个动作,少一分危险,避免“手一推命一条”的悲剧发生。济南交警特别提醒,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这两种开车门的方式都值得推荐:●“荷式开门”法 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也就是左侧用右手开,右侧用左手开。 当驾驶人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即右手开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不由地向外看,便能及时观察到后面驶来的车辆。●“两段式开门”法 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乘人员开车门时,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往后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略微打开的车门,起到了主动示警的功能,而这也正是相比“荷式开车门”更具优势的地方。 (本报记者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