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以来,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延续优化完善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近期,税务部门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1.公司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此次最新优惠政策出台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有没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公司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判断是否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答: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3.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这一计算规则已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 4.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