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瑜 据10月17日新黄河客户端报道,河南南阳大货车司机李先生投诉称,其驾驶大货车从江西南昌和湖北鄂州下高速时,收费员认定车上装的紫薯属鲜活农产品,不收过路费,但从湖北襄阳宜城市南营下高速时,却被收了900元过路费。对此,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南营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紫薯不是红薯,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虽然红薯不收费,但紫薯不是红薯,我们照章办事。” 就在去年7月份,媒体报道过近乎一样的新闻。同样的事一再发生,不光货车司机不解,公众也为之惊诧。毕竟,红薯和紫薯虽然并不完全一样,但同样都属于甘薯类。红薯不收费,紫薯要收费,如此区分对待,给人以“紫薯非薯”的观感,甚至让人联想到“白马非马”式荒诞。 倘若现状得不到改变,可想而知的是,当高速通行费用抬高运输成本,紫薯的价格可能随之走高,不光老百姓餐桌上的紫薯将变少,相关农户也可能因为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减少紫薯种植,一条他们本可赖以增收的通道或将“收窄”。 批评收费站工作人员,显然无益于问题的求解。毕竟,紫薯严格来说确非红薯,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按规定无法享受高速绿通政策。部分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即便与货车司机、老百姓有着相同的看法,但最终也可能为了规避风险而选择“照章办事”。 那么,《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何以将紫薯排除在外?2020年10月,交通运输部官方在答复网友关于“紫薯是否属于绿通范围”的留言时提到,《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所覆盖的鲜活农产品,是在充分考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慎重制定的。去年1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以及最新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紫薯仍未被列入其中。 然而要看到的是,相较于被纳入目录的红薯,紫薯的营养价值更高,更有利于提升老百姓的饮食营养水平,紫薯的市场需求也日渐增长。与此同时,紫薯种植被不少农村地区纳入产业规划,发挥了助农增收的重大作用。 我国的绿色通道政策,最早于1995年在部分高速公路实行。2010年,全国收费公路全部纳入绿通网络。政策的初衷,在于降低鲜活农产品的运输成本。如此,既能帮助农民增收,又能丰富老百姓的餐桌选择。不过,农产品市场在变化,老百姓的需求也在变化,作为制度配套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是否应当随之进行调整和更新? 无论如何,以此次紫薯收费争议为契机,有关部门不妨拿出更加详实的回应。否则,“紫薯非薯”所带来的荒诞观感和舆论质疑,将成为绿通政策难以回避的“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