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济南中央商务区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我中心拟对以下土地进行处置: 地块一:面积5平方米,东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西至济南中强置业有限公司,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地块二:面积1050平方米,东至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南至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西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地块三:面积282平方米,东至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南至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西至茂陵山路,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地块四:面积39平方米,东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南至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西至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北至山东省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地块五:面积30平方米,东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姚家街道办事处,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西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姚家街道办事处,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地块六:面积5619平方米,东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西至全福河,北至解放东路;地块七:面积1461平方米,东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南至明珠花园小区,西至全福河,北至全福河;地块八:面积4273平方米,东至和平东路,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西至明珠花园小区,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地块九:面积2193平方米,东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南至济南市历下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西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姚家街道办事处,北至全福河。 如有对以上土地权属主张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权属证明材料来中心申明情况,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上土地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