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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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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济南日报

高新公安全力擦亮“泉舜心”警律协作调解品牌解好百姓旮沓事

日期: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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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 : 金色盾牌       上一篇    下一篇

  

集体宣誓。专题培训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现场办公解决群众身边问题。  百姓之间的矛盾纠纷每天都在发生,通常又很难以“非黑即白”的方式处理,因此,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直接关乎群众的幸福感,关系到执法公正。  高新公安分局局长李立冬介绍,为切实提升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水平,严防民转刑案事件发生,今年以来,高新公安分局将警律协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以建好用好“泉舜心”警律协调调解工作室为抓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为维护高新区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夯实阵地提升软件硬件基础  警律协调调解工作室的建立,象征着“强大合力”的形成。分局坚持多维度夯实阵地,力争让这股“合力”发挥出它的最大价值。  分局统一规划布局,在6个派出所建设10个“泉舜心”警律协作“工作室”,提供单独的办公室或调解室,并提供必需的办公设备,实现驻所调解室“标识统一化、制度规范化、档案标准化、服务便民化”。  为做强警律协作“力量源”,分局积极争取高新区发展安全部支持,选聘工作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15名律师担任驻所调解员,全时段开展治安民事纠纷调处和法律咨询工作。  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法治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析理,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促进维稳与维权的有机结合,减轻民警的工作负荷,在驻所律师、派出所与群众之间搭建有效沟通的桥梁,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以泉警砺剑·2023大练兵大比武为抓手,定期举办法律培训“小课堂”,围绕民警在警情处置、案件办理、证据收集等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驻所律师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消除执法隐患和瑕疵,促使民警执法更规范、更加注重执法质量。  规范流程提高矛盾化解效率  律师以“第四方”的中立身份参与调解,从专业角度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预防矛盾升级,不仅实现了“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还赋予了“办好民生小事、服务平安大局”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  坚持“快调处、防风险”和“办实事、解民忧”相结合,明确警律协作调解范围,规范了9项调处工作流程,建立了6项联动工作机制。  在日常接处警过程中,民警发现属于纠纷类警情的,除能当场调解的,其他符合调解范围的全部移交调解室处理。对于调解成功的纠纷,制作调解协议卷宗归档;调解不成的,合理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接处警工作中群体性矛盾纠纷类警情,在做好现场稳控、引导群众理性表达情绪的同时,安排驻所律师到达现场协作工作,安抚群众情绪,引导群众采取理性方式维护权益。  每月安排驻所律师到辖区复杂村居走访开展工作,协助派出所调解接处警、社区走访等工作,摸排出调解难、风险大、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可以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业务。共计走访矛盾纠纷报警群众200余人次,参与警民恳谈等30余场次。  高新公安分局政委李平伟介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局完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涉稳问题归口处理机制。对劳资纠纷、征地拆迁、非法集资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在做好现场调解的同时,按照“一事三通报”原则通报职能部门和具体单位稳妥处置,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妥善处理。  今年6月份,遥墙派出所辖区某企业保安因阻拦醉酒员工进入园区而发生口角,5名保安将员工及其儿子打伤。该企业保安行为究竟是正常安保行为还是故意伤害行为?此事引起较大争议。  为此,遥墙派出所会同驻所律师与各方反复沟通,最终促使涉事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彻底化解纠纷。该事件的顺利解决,充分展现了专业律师参与调解的显著优势,展现了“为民警减负,为百姓排忧”的调解效果。  效果导向形成常态运转机制  警律协作的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公安机关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孤军奋战”的困局,有效缓解警力压力的同时,也使群众利益得到保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矛盾纠纷类警情易“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警律协作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0余起,有效减轻了基层民警的负担,促进打防管控提质增效,破案率、破案数、刑事打击处理人数环比、同比实现“双提升”。  此外,在调解治安纠纷类案(事)件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弄清谁是谁非基础上开展调解,既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地作出互谅互让的表态,又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月24日,在东城逸家一区地下二层停车场,两位业主因停车纠纷发生矛盾,一方被打,双方无法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驻所律师通过查看事发视频、询问两位业主具体情况后,向被害人分析其诉求合理部分,向侵权人出示被害人提供的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对双方进行劝解,最终达成调解并即时履行,双方对调解结果满意,为警律协作调解工作点赞。  分局还推出一系列举措,优化运行机制,做到常态化运转。细化制定《驻所律师考核办法》,推进“月通报、季讲评、半年总结”的工作机制,开展“星级调解员”“优秀调解卷宗”评选,激发争先创优动力。同时,对于调处效果不明显的调解员,适时终止聘用或及时调整培训,切实做到奖优罚劣。警律协作模式的开启,是专业  化调解、及时化处理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模式的尝试,也是践行“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下一步,高新公安分局将紧扣新形势、新任务,努力践行为民承诺,持续擦亮“泉舜心”警律协作调解品牌,解决好百姓的“旮沓事”,让群众身处公平、正义、安全的社会环境中,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图本报记者陈彦杰通讯员朱慧周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