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教育进校园。 “法连巾帼连万家”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充分发挥巾帼力量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妇联、市司法局在全市联合开展“法连巾帼连万家”活动。 据了解,活动共有习近平法治思想巾帼宣讲、巾帼立法直通、巾帼司法维权等八大行动,旨在全面推进我市广大妇女参与法治济南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妇女的法治素养和法治工作水平,带动广大家庭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引领广大妇女成为法治济南建设的主动参与者、积极践行者、合力推动者,为加快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贡献力量。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巾帼宣讲行动。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党校市妇联分校、干部在线学习重点课程,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妇女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的能力。各级妇联、司法行政部门针对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行动,特别是利用各级习近平法治思想律师宣讲团,深入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活动,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开展巾帼立法直通行动。在征集立法项目、立法公示、征求意见等过程中,注重拓宽妇女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广大妇女群众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建立妇女立法联系工作机制,特别是对于涉及妇女权益保障重大问题的法规规章,积极征求各级妇联组织的意见,积极吸收妇女代表参与研究论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权益的制度保障。 开展巾帼司法维权行动。审判机关加大对涉及妇女权益案件的司法审判力度,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等领域案件,依法落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检察机关健全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机制,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重点关注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公安部门依法落实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及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律师工作指导,在 民事代理、刑事辩护中维护好妇女合法 权益;妇联组织对于发现的妇女被家 暴、性侵或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 等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配合 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快速办理,进一 步加强对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惩治 打击力度。 开展巾帼执法规范行动。适应新形势下柔性执法需要,结合“项目突破年”工作要求,在“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中注重发挥女性执法人员耐心细致、严谨审慎、刚柔并济的优势特点,通过加强巾帼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巾帼执法示范岗等形式,打造济南巾帼行政执法工作品牌,示范带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开展巾帼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集业务办理、问题咨询、行政管理、行业监督于一体的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开通88812338妇女法律服务热线,新增15个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站,积极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帮扶救助城乡低收入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婚姻家庭纠纷等专业调解机构建设,健全完善“1+13+200”婚调服务体系,及时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开展巾帼法律援助保障行动。持续擦亮“温暖法援”品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对农村失地、下岗失业、留守流动、单亲特困等特殊妇女群体,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推进法律援助刑事全覆盖工作,强化公检法司机关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实现对女性犯罪嫌疑人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开展巾帼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打造“巾帼说法”普法工作品牌,组织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女执法人员等法治工作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全民学法、法润万家的良好氛围。实施巾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完成全市5600余名基层妇联干部法治培训全覆盖,为基层妇女群众提供政策解读、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依托泉城女性普法大讲堂开展基层巡讲,组建法治宣讲团,建设100个家庭普法实践基地,进一步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妇女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权的能力。持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完成年度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任务。 开展巾帼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行动。发挥广大巾帼法治力量作用,持续推动各区县开展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重点建设党建工作、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综合治理、美丽家园、健康促进、数字服务、诚信实践八大机制平台,以法治贯穿乡村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加强数字法治乡村平台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年内全市开展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的镇、村达到80%,不断丰富“党的领导、现代治理、法治为民”的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核心内涵。(本报记者兰萃通讯员赵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