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江德斌 今年是粽子产品实施包装“瘦身令”的首个端午节。然而,记者走访发现,今年混装混搭销售的粽子随处可见,搭配的产品种类更是五花八门,大米、茶叶、瓷盘都在与粽子“混着卖”,有的粽子礼盒售价980元,其中粽子占比不足三分之一。(6月18日《北京晚报》) 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让月饼、粽子“轻装”上架。包装“瘦身令”对包装层数、包装空隙、包装成本等均有具体要求,比如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等,并针对混装情况,明确规定“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但从报道来看,“天价粽子”依然存在,包装超出规格标准,混搭商品贵过粽子等情况,时有发生。 显然,部分厂商无视包装“瘦身令”,未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在设计粽子产品包装时,未满足全部限制标准,仍然追求高价、奢侈之风,向市场推出超规格的“天价粽子”,以牟取非法利润。 商品包装具有保护商品、美化产品、引导消费、提高商品附加值等作用,但是过度的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还容易滋生礼品腐败,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并不可取。包装“瘦身令”的发布实施,给治理过度包装提供了执法“利剑”。 过度包装的粽子、月饼等属于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依据相关规定,可没收生产商、销售商的产品和违法所得,限期召回、销毁,并按照货值处以10%-20%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彻底禁绝过度包装,需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推动标准落地。要强化日常监管,依法严查严处食品过度包装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只有强监管,才能倒逼企业主动遵守“国标”,生产、销售合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