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我市将对第一批、第二批市级绿色工厂进行复审。 根据《济南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绿色工厂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三年组织对市级绿色工厂复审一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撤销市级绿色工厂称号:1.企业已关停的;2.提供虚假复审材料和数据的;3.一年以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事故的;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复审的。已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可不参加复审。 (本报记者 张定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