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 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系,也是价值所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党把干部放在各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当前,从整体来看,党员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是积极向上、进取争优的,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见事儿就躲、扛事儿就软等现象,这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主客观原因,有哪些有效的解决办法?(5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 为何一些干部躺平、佛系、躲事儿?《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的记者调查后,总结出以下几点原因:其一,本来就消极,不想干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其二,忐忑不安,不敢主动干事,怕多干多出错,枪打出头鸟;其三,本领不足,能力不强,又不主动学习,自然也敢干事;其四,大环境捆着不让干,没有魄力迈出第一步。 干部“躲事儿”就是不积极进取,甘愿做平庸官员。窃以为,那些工作上消极庸懒的干部,在其位而不谋其政,这就是失职。所以,无论“躲事儿”干部是否造成了不良后果,都应在考核时给予“不合格”评价,然后做停职或降职处理,不让平庸官员得过且过。当然,如果他们“躲事儿”造成重大失误,还要依据党纪国法,予以严厉惩处。 事实上,我们也不能把干部“躲事儿”的板子全打在平庸干部的屁股上——除了干部自身因素外,也与大环境和用人制度有关。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一定要秉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彻底扭转“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消极思想,既要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提供舞台,也要追责那些“躲事儿”的干部。 克服干部“躲事儿”,激励他们奋发有为,敢做事敢担当,需要建立科学的容错机制。敢为人先是一种勇气和胆识。敢为人先,走前人没走过的路,做前人没做过的事,工作中就难免出现失误或差错。这时候,免责容错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建立科学、有效的容错机制,开具明确的“免责清单”,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就能为想干事的干部提供支撑和舞台。 做细做实容错免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容错免责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那么,不但会有一大批想干事的干部脱颖而出,也有助于那些“躲事儿”的干部戒除“慵懒心”。如此一来,领导干部争先恐后、干事创业的氛围就日益浓厚,并产生积极的鲶鱼效应,进而达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境界。 当然,容错也有底线,有些领域是不容试探的。比如,党纪国法明令禁止的行为,严重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再如,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经论证盲目实施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已经有了前车之鉴依然一错再错、不知悔改的行为,等等。总之,容错机制和底线原则应泾渭分明。 概而言之,要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为干部积极作为提供良好平台,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而对于那些敷衍塞责、作风漂浮、拒不改正的“躲事儿”干部,不如回家种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