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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济南日报

日期: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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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 : 融媒       上一篇    下一篇

  

黎青 作□李红军  数字化时代,网络平台功能不断交叉,衍生出很多新业态、新模式。应加强对预付式消费等难点问题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规制,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近日,中消协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2)》,指出目前消费维权领域还存在诸多障碍,尤其是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平台算法侵权、售后服务不足、涉金融类服务泛滥等问题,值得重点关注。(5月21日《经济日报》)  网络交易消费是把“双刃剑”,它在带给人们方便快捷的同时,也衍生出种种弊端,比如:部分不良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互联网知识不足的弱势,通过在网页插入广告、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等方式,宣传销售高价低质的“三无产品”;一些经营者利用未成年人容易跟风、易受操控等弱点,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参与大额直播打赏。另外,网络游戏及部分学习类APP预装的儿童智能应用游戏化、商业化、色情化。此外,网络消费领域算法技术性和隐秘性较强,部分网络平台运用算法实施“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杀生”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这些网络交易中的消费陷阱,无疑会影响许多人的消费意愿。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重要一环。《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着眼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的新老问题,提出“建立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具体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障明确了方向。  网络市场监管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需要加强全链条监管。一方面,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提升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成果的分析运用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产品、服务质量和广告宣传等问题常抓不懈,压缩实施侵权行为的空间。另一  方面,不断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多措并举降低消费者维权的门槛,并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对屡禁不止的老问题要执法从严,形成震慑。  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更要提高警惕,理性消费。要选择那些口碑较好、信誉度高的电商平台,不要被一些花式营销噱头迷蒙了双眼,要保持头脑清醒,谨防消费陷阱。对热衷于玩套路的无良商家及时进行举报,防止个人和他人利益受损。互联网平台乱象丛生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行业已建立的“信用大厦”,必须予以遏制。与时俱进构筑强而有效的监管堤坝,为消费者权益筑牢“防火墙”,才能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引导下的新型消费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让其愿消费、敢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