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公开宣判涉恶案件。 开展“以案释法”进校园活动。 入矫集中教育。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六个坚持”,其中居于首位的就是“坚持人民至上”,并指出“一切脱离人民的理论都是苍白无力的,一切不为人民造福的理论都是没有生命力的”。莱芜区牢固树立发展为民的价值导向、民生优先的行动指向,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莱芜区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针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保持思想不松、力量不减、标准不降,坚持常态化打击、防范、治理一体化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的举措,全方位、有重点地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让莱芜的发展动力更加澎湃、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扫黑除恶谋的不是一时安宁,图的是国之长治久安、民之安居乐业。时代呼唤着我们,人民期待着我们,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推动斗争走深走实,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争当强省会建设发展排头兵,在嬴汶大地上绘就平安幸福画卷。”莱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秉军如是说。 把牢精准打击“定盘星”为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底色 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线索核查管理的要求,各核查责任单位成立线索核查专班,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处置办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联系实名举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核查结论。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公安机关加强串并研判和案件侦办,检察机关依法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审判机关严格按审限要求审结案件,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严格落实线索双向移送与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坚持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同推进、精准打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区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公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个,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及其他失职失责问题9起9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满意度位于全市前列。 擦亮正本清源“一杆秤”为行业领域高标准整治提升成色 在巩固深化前期六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下发莱芜区《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启动乡村治理、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放贷、教育、医疗、市场流通等九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明确整治任务、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区扫黑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各牵头部门进一步完善线索收集、研判核查、处置反馈等工作机制,聚焦问题乱象高发多发的部位环节,坚持边查边整、立查立改,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季度共摸排办理线索70条,公安机关立案1起,行政处罚92起,罚款25.1万元。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聚焦涉黑涉恶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监管漏洞,制发“三书一函”,推进“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共制发“三书一函”54份,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挖掘立体宣传“闪光点”为扫黑除恶正能量传播增添亮色 将群众喜闻乐见的“大喇叭”“大舞台”“大碗茶”为代表的“三大”品牌,作为加强宣传工作的前沿阵地,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以文化人,以扫黑除恶宣传教育不留死角为目标,激发社会正能量,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春节期间、节假日等时机,结合各单位“双报到”、志愿服务、法律宣传等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页、上门一对一解读、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法律服务等机会,向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 宣传活动3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万余 份,微信、公众号转发消息数5万余次,制作展板1000余个,海报张贴1万余张,在主要位置、重点场所悬挂条幅3000余幅,电子屏滚动播发标语信息4万余次,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 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进一步 增强。 (文/图 本报记者 杨晨 通讯员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