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以加强管控促进法治环境新改善
日期: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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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上一篇 下一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莱芜区司法局这样干: 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指导律师代理依法依规。从严要求指导监督律师出庭辩护代理中的审查、登记、备案等工作,要求律师在代理涉黑涉恶案件之前填写《重大法律事务报告表》并向区司法局报备,已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代理台账。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切实做好日常管控,严防社矫对象脱管漏管。紧抓涉黑涉恶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对重点人员建立台账,实行动态化管控。管控期间,通过不定期家访、面谈等方式与其本人及矫正小组成员开展监管教育,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进行手机定位、实时监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行踪准。 扎实开展安置帮教,拓展扫黑除恶广度深度。针对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积极主动与相关监狱进行精准无缝隙对接。制定《安置帮教对象衔接帮教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对涉黑涉恶类等重点安置帮教对象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全面深入了解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及时掌握他们的日常表现和思想动向。对于家庭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协调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给予帮助,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安置帮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