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以司法利剑护佑平安建设新气象
日期: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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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上一篇 下一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莱芜区人民法院这样干: 保一方安宁,重拳打击黑恶犯罪。2021年12月19日,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军等16人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2022年3月1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除滋生土壤,“打财断血”持续发力。在执行过程中,线上及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等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全覆盖查询,对发现财产及时冻结、划拨;线下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常住地、财产所在地进行深挖,核查财产线索,摸清财产状况,做好被执行人家属工作,敦促被执行人家属代为积极履行罚金款项。在处置过程中,对移送查封的房产、车辆等财产造册登记,明确权属现状情况下及时进行评估拍卖,对执行到位款项及时发放至案件相关受害人,2022年共处置涉案财物2030.43万元。 筑思想防线,壮大扫黑除恶声势。结合审判职能,广泛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播发(转发)相关信息,在院机关和7处派出法庭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通过诉讼服务窗口及进社区活动向公众发放明白纸,并同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课堂法治活动,号召群众加入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来,营造除恶务尽浓厚氛围,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