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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济南日报

槐荫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元宏

日期: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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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 : 法院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槐荫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持续优化提升,助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更高站位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槐荫区法院自觉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慎终如始地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成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全局性意义。  以更强自觉服务营商环境大局。槐荫区法院坚持立足司法职能、立足办案职能,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不断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创新司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持续打造“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巩固构建“法院+”联动解纷机制,积极对接专业性调解组织,切实采取信用修复、善意执行、破产重整以及多元解纷等举措,把保护中小投资者、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于审判执行全过程。以司法公正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构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新格局。  以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槐荫区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制定了关于为全区“项目突破年”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出台“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坚持服务项目建设、坚持服务城市发展、坚持服务发展安全”四大方面18项具体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为重大项目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新时代新征程,槐荫区法院将继续担负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使命,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推进审判质效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助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